平凡岗位写人生
他是从事审判工作20余年的法官,凭着对法院事业的执著追求,胸怀司法为民的满腔热忱,在普通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用自己富有成效的工作博得了组织的信赖和群众的赞誉。他就是平易近人的绥芬河法院立案庭庭长——舒瑞发。舒瑞发同志1993年从市政府史志办调入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民二庭庭长、刑庭庭长,2011年因工作需要调至立案庭任庭长。
立案庭是法院提供司法服务的第一窗口,绥芬河市边贸经济发达,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多、流动快,各类纠纷复杂。社会焦点问题、热点问题、棘手事务在有关部门都得不到解决的情形下都转向了法院、涌入了立案庭。法院立案庭每年要接待数以千计的当事人,直接影响着法院的对外形象。立案工作更是一个与当事人接触最多、最繁琐,但却最需要热情与耐心的工作。舒瑞发同志担任庭长后,深刻认识到“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事就是自己的事”。他接待每一位当事人时都是怀着满腔的热情,他总说:“不管有理没理只要到咱们法院来,就是希望法院能够解决其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我们就要以合格的法官平常之心,以热情的工作态度,专业而礼貌的话语耐心听诉、热心解答,诚心实意地为民排忧解难”。
有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的受害人到立案庭了解诉讼程序,他热心而专业的作出解释。并在该当事人表示经济困难暂时无力交纳诉讼费时,他建议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并指导当事人办理申请缓交诉讼费的有关手续,解决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今年四月的一天,年逾八旬的李老太太步履蹒跚地来到立案庭,含泪要状告自己不孝的小儿子,要求小儿子尽赡养义务。他边安慰老人,边陪着老人叙家常。待弄清老人来由后,当即自己掏腰包,带着老人“打的”找到老人的子女,经舒庭长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老人的儿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身为人子,一定对自己的母亲尽孝敬。然后对母亲道歉,把李老太请回了家。事后李老太来法院感谢他,但他却说他做的是他份内的事,做了他应该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