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法院“四项措施”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牢“防火墙”

  发布时间:2016-06-21 16:14:21


                                        绥芬河法院“四项措施”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牢“防火墙”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和监督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建工作和审判工作中。绥芬河法院以“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为契机,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筑牢廉政建设“防火墙”。

    一是狠抓廉政责任。该院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责任书》《廉洁承诺书》,细化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及分值、进行了反腐倡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任务分工。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但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同时也要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让“两个责任”、“一岗双责”内化于心、外现于行,相互效应。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分工明确,专人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完善廉政制度。该院始终坚持把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作为加强案件审判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和努力目标,把制度建设作为各项工作求得新发展和新突破的重要环节。今年以来,该院进一步完善了《绥芬河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暂行若干规定》、《绥芬河法院关于廉洁执法、依法办案的规定》、《绥芬河法院岗位风险告诫制度》、《绥芬河法院机关日常管理制度》等制度,同时加强制度的落实,截至目前,全院干警没有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三是强化廉政教育。该院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典型案例的播放,让全体干警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从理想、党性、法纪、为民等方面,深入剖析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中吸取教训、引起警戒,使红灯常亮,时时刻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法律底线不动摇。同时通过举办廉政报告会、廉政党课、廉政知识竞赛、法官讲堂等形式激励干警爱岗敬业,廉洁办案。尤其重视用身边人和事教育法官及工作人员:如用杨家宝、刘淑霞、姜广峰等先进事迹鼓舞法官及工作人员要安于奉献,敢于拼搏,力争上游,争先创优。

    四是规范廉政行为。该院要求法官及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着装、挂牌,开庭要着法袍、使用法锤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对待当事人态度要友善、热情。制定了《绥芬河市人民法院法官干警八小时以外活动管理办法》,要求法官不靠近黄、赌、毒,不涉足非常娱乐场所;不接受不义之财,以事业为重;不让不良思想有机可乘,构筑牢固的精神防线;谨慎择友,不让个人感情干扰自己的判断力;不玩物丧志,合理处理业余爱好和本职工作的关系。 

责任编辑:邓辉    

文章出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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