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成功调解一起信访多年的刑附民案件
调解过程是法官综合司法能力整体体现的过程,是审判艺术的具体体现。在一定程度上,调解比判决更复杂、更艰难,要求法官具有更为全面的能力,不仅要懂得法律知识,还要懂得社会知识、心理知识、言谈技巧,这样才能促成调解,化干戈为玉帛是做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的基础,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最佳解决方法。
四年前,我院受理了一起邻里间因宅基地矛盾得不到妥善解决而导致的过失致人死亡案,被告人年逾六十,且经济困难,民事赔偿部分始终没有达成一致。被害人妻子也年近八十岁,生活亦十分困难,特别是因为晚年意外的失去老伴,心中怨气一直没消,四年间不断向省人大、省政法委、省检察院、市政府、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等机关上访。
立案后,院领导十分重视,要求依法处理此案。刑庭庭长李书文在认真审阅了卷宗后,及时与省高院及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业务部门联系沟通,听取上级法院、政法委和本院领导的意见建议,就被告人罪与非罪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在附带民事调解过程中,李庭长带领本庭干警九次驱车前往被害人家中与其家属沟通协商,既谈法律规定,又聊家常,详细地了解被害人家属的诉求,以拉近心里距离,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信任,同时,对被告人的经济情况也做了调查了解,被告人通过子女的帮助最终筹得70 000元的赔偿款,最终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和解协议,矛盾得到了化解。鉴于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还为被害人家属申请了30 000元的司法救助金,以缓解被害人家属生活困难的局面,使其内心伤痛得到最大限度抚慰。年关将至,刑庭干警还给被害人家属送去油、米、面,以表示慰问。
通过全庭干警的辛勤工作,一起长达四年之久的缠访案件终于化解了,既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满意,也得到了院领导的认可,更得到市政法委及上级的高度评价。从而达到了案结事了、胜败皆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