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状告儿子不赡养
法官真情调解重拾人间亲情
近日,绥芬河法院法官,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经过法官真情调解,一起母亲状告儿子的案件得以解决,遗失的亲情得以弥合。
现年65岁的李某(化名),先后生养两个儿子。多年来一家人和和睦睦,家庭也较幸福美满。6年前,李某老伴去世,李某便随其朋友们信仰佛教,达到痴迷程度。李某的两个儿子生活都十分拮据,大儿子每月打工钱只有2200元,还有两个孩子要养育,且以离婚。二儿子每月1800的打工钱,媳妇又没工作,两个儿子不是不肯赡养,而是李某无视两个儿子清贫的家境,执意用市面上进口的上好水果供奉“佛祖”,在这方面的开销实在太大,不买好水果李某就闹腾,思想日趋偏执,而且不管是在大儿子家住还是在二儿子家住,每天到后半夜李某就开始放佛歌,声音开的特别大,左邻右舍睡不好觉都找上门来,把两个儿子弄的不知怎么办好,多次劝解李某都无济于事。因李某的这些偏执行为,导致大儿子离婚。在两个儿子不肯出钱帮其供奉“佛祖”的情况下,李某想通过赡养这一途径集钱,要求儿子为其购买独立住房,用于供奉“佛祖”。于是李某以不尽赡养义务为由,将两个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每个儿子每月给付赡养费300元。
受理李某的起诉后,主审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关系,认为一纸判决,虽然当时结案,但不能完全彻底化解矛盾。为了使老人能安享晚年,一家人能再续亲情,主审法官开始了对此案的调解。
调解目标是明确的,但过程却艰辛。主审法官4次上门背靠背调解,向被告方细心讲解法律法规,以情感人,从骨肉亲情方面给当事人做大量的思想工作。两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在法庭结合社会公德和从尊老爱弱、养儿防老的传统美德,家庭和睦的重要,开展面对面的庭前调解,用自己的热心、耐心、公心、诚心赢得两被告理解。同时主审法官还苦口婆心地劝解李某,有信仰固然是好事,但是不能让信仰建立在家人的痛苦之上,更不能让信仰磨灭了家庭的责任感、松动了家人间无欲无求的亲情纽带。
最终李某的二个儿子同意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420元,使老人的晚年生活有了保障。看着一家三口从恶语相向到相互搀扶,看着李某从执意修建佛堂到为儿子抹去心酸的泪水,主审法官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微笑!
该起赡养纠纷案件不但圆满的审结,更重要的是使母子、兄弟亲情重续,得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