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实施首个工作日当事人十五分钟办好立案登记

  发布时间:2015-05-06 07:45:57


    5月4日上午8点10分,绥芬河市人民法院一楼立案大厅里人头攒动。今天是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前来立案的李女士也成为我市实施立案登记制后受理的第一人。李女士把手中的起诉材料递给了立案厅厅长舒瑞发,舒瑞发仔细审查材料,9分后李女士拿到了案件受理通知书,李女士又急匆匆直奔审批中心交付案件受理费用。

    据舒瑞发介绍,从5月1号起正式施行《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立案登记制实现人民法院“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并从源头解决百姓“立案难”问题。

    在立案大厅的另一侧,舒罡副院长正在向我市人大、政协、社区等社会各界代表讲解立案登记制度。“立案登记制度是指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不再进行实质审查,仅对形式要件如原、被告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等内容进行核对,除规定明确不予立案的情形外,对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一律接收,并出具书面凭证。相比之前施行的立案审查制度,新制度大大降低了法院‘选择性立案’、将一些棘手案件拒之门外的可能性,从源头上降低了百姓的诉讼门槛。尤其是在社会普遍关注的‘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方面,新政策施行后,法院也将按照规定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办事原则。”

    9点10分,交完案件受理费用的李女士回到了立案大厅,舒瑞发把开庭传票及相关诉讼材料递给了李女士。“除去交费的时间,在法院受理的立案登记,我等了不到15分钟,流程顺畅,很便捷。” 9点14分李女士满意的离开了立案大厅。

责任编辑:周玉鑫    

文章出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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