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4月28日,绥芬河法院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后,再次召开中层领导干部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进行专题工作部署。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和立案登记制改革意见将实施和启动,案件数量增多、执行压力增大等新问题将会出现。全院干警要统一思想、转变观念,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实现公正司法目标的高度,深刻认识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重要意义,积极应对新挑战、新常态。
二是认真组织学习。采取党组成员带头学、中层领导集体学,干警自己学的方式,重点对立案登记改革意见、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解释等相关法律进行全面学习。并且,针对新法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热点、难点和分歧问题,组织审判部门法官开展研讨、调研,力争做到准确理解适用法律条文,切实做好新修改内容与立案登记制度的衔接工作。
三是加强释明工作。在立案工作中,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起诉状及证据时,应当出具相应的书面凭证;对起诉状内容缺欠或需要补充材料等情形,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的地方,耐心提供诉讼引导服务,并严格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切实做到立案流程的规范化、透明化。同时,强化立案风险评估,加强内部协调沟通,争取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对法院工作的指导与支持,整合各方力量共同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四是完善立案工作机制。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司法解释出台以来,立足本院实际,迅速制定配套制度,落实人员和责任,针对部分案件送达问题,专门成立由法警队组成的送达小组,从人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倾斜。同时,做好联系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的准备工作。
五是完善便民服务机制。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健全网上立案、预约立案、案件查询、网上咨询等功能为一体的网络便民服务措施,公开立案流程和立案标准,认真做好诉讼风险提示和法律释明工作,增强群众对法院立案工作的理解。并且,加大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力度,让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或“告状难”问题。
六是加强立案监督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立案工作执纪监督力度,发现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依法立案等违法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及分管领导,依法依纪严肃追责。同时,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和社会各界对法院立案工作的监督,对代表、委员、执法监督员们提出的问题与意见,要及时回应,及时整改。
七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等传统媒体及门户网站、微博等自有媒体广泛宣传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同时,组织开展司法宣传周活动,针对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解释、新颁布的行政诉讼法和新出台的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意见进行宣传讲解、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单及资料手册,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为法院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