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人民法院技术室督办员工作职责

绥芬河市人民法院技术室督办员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4-12-19 15:26:59


绥芬河市人民法院

技术室督办员工作职责

一、组织当事人协商或随机选定鉴定机构;

二、负责办理委托鉴定手续,移送鉴定机构;

三、负责审查鉴定机构的资质和鉴定人员的资质;

四、按规定落实鉴定的回避事项;

五、协调、配合鉴定人勘查现场,收集鉴定材料;

六、协助鉴定机构组织听证活动;

七、督促鉴定进度;

八、监督拍卖活动;

九、通知鉴定人员出庭接受质证;

十、向主任报告案件的办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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