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充分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文,决定自2014年11至2015年3月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绥芬河市人民法院按照文件精神,积极部署、精心安排,迅速开展此项活动,确保集中打击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领导重视,深入动员。全省集中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动会议结束后,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春风立即亲自协调公安、检察机关,召开联席会议,会上三方提出具体意见,明确职责任务,制定方案,力求活动抓出实效;同时,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要求干警把思想统一到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的联合部署上来,增强紧迫感与责任感,协调配合,全力以赴开展好专项活动。
二是建立机制,强化保障。为保障此次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该院成立以院长杨春风为组长的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行动开展的组织领导和对外协调工作。同时,经与检察、公安机关协商,成立了专项行动联络小组,互通信息,确保此次专项活动扎实有效顺利开展。
三是排查摸底,甄别信息。该院要求执行局组织人员立即着手对案件进行排查摸底,甄别汇总,实行登记造册,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长期失联的,提请公安机关协助侦查;对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进行甄别,并将有关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四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该院要求宣传部门要及时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广播、微博等各种新闻平台,开展广泛深入的系列宣传活动,集中展示打击成果,营造惩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凝聚共识,形成声势,传播正能量。适时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震慑犯罪,教育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