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效率。3月31日,绥芬河市人民法院通过报纸刊登、广场播放、张贴公告等方式,对182名长期赖债的被执行人(自然人137名、企业45家)的名称、住址、欠债金额等信息向社会公布,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此次曝光重点筛选了民间借贷、追索劳动报酬、雇员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类型案件,力求通过这类关系群众切身权益案件加快进度、加大力度、加强宣传,向社会大众传递出公平、正义、阳光的司法“正能量”。截至目前,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2名被执行人采取了拘留措施,查封和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28个,15件案件的被执行人财产被执行拍卖和变卖,极大的震慑了一批“赖账户”。
据悉,绥芬河市人民法院还将与媒体、公安、银行等有关部门配合,采取媒体跟踪、阻止出境、限制信用等级等一系列“组合重拳”,全力打压“老赖”信誉和生存空间。同时,在提升执行干警业务素质、规范执行管理、应用执行措施上狠下功夫,用实际行动践行群众路线、提高执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