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正式实施,绥芬河市人民法院按照《规定》要求,将首批3件民事案件、5件刑事案件的裁判文书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行政、执行案件的裁判文书也将陆续上网,所有上传的文书按照规定进行对外公开。
为保障裁判文书的质量,让裁判文书“晒”的有底气,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出台了裁判文书上网实施办法,明确上网文书范围、程序和规则,健全裁判文书上网提前告知制度、裁判文书通报奖惩制度、裁判文书评比考核机制、错案责任追究机制,全面提升裁判文书质量,严防裁判文书“带病”上网。
干警们纷纷表示,通过裁判文书上网将审判结果公开,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倒逼法官提高审判工作和裁判文书制作质量,有效避免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有利于人民法院树立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