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做出重大部署,法院工作面临新的任务和挑战。按照市委全会和上级法院的要求,绥芬河法院研究制定2014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升审判质效、法官素质和司法公信力,为绥芬河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全面推进能动司法,健全以稳定和谐为目标的服务大局工作机制。找准审判工作服务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转变不适应形势发展的司法理念、工作方法和办案习惯,围绕市委政府做出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搞好工作对接和调查研究。要发挥好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的职能,努力营造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严厉打击贪污、受贿、诈骗、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维护我市的经济秩序。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精神,对全面改革可能遇到的问题和矛盾从法律层面上做好研断,对可能引起的新纠纷和出现的新型案件做好审判准备,及时化解新形势下的矛盾,为改革提供司法保障。
二、全面推进为民司法,健全以协调联动为保障的服务民生工作机制。大力拓展便民举措,保障维权“绿色通道”畅通,深化立案信访大厅和文明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巡回审判和司法救助制度,切实解决群众诉讼难;积极稳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司法权力机制改革,把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放在首位,引导涉法涉诉信访在法治轨道内妥善解决;全力破解执行难题,进一步完善立案、审判、执行协调联动机制,动员并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需求的新期待。
三、全面推进阳光司法,健全以案件质量监管为核心的审判管理体系。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坚决防止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严格裁判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提高庭审质量,对每一起案件都要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裁判处理公正,审判程序合法,法律文书规范,对涉及改革领域的案件,既要执行法律又要考虑相关政策,确保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加强司法公开,切实搞好“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等“三大公开”平台建设,依法公开立案、庭审、听证、执行等内容,拓展监督渠道,完善陪审制度,增强司法民主性与透明度。
四、全面推进廉洁司法,健全以文化建设为抓手的队伍管理机制。加强党建工作,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着力建设一支讲政治、精业务、会管理、善协调的领导干部队伍,打造坚强的事业核心;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强化干警政治学习、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着力提高法官执法办案、群众工作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制度保廉、教育促廉、文化倡廉、纪律守廉方针,确保队伍思想纯洁、作风优良、行为规范;强化法院文化建设,注重人文关怀和精神培育,深化法官职业文化、行为文化、精神文化建设,夯实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五、全面推进效能司法,健全以优化司法环境为重心的工作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科技法庭和信息化建设步伐,积极提升媒体应对能力及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和规范化水平,提升司法工作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建立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政府通报制度,为法院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