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法院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在确保司法权威的前提下,以开展“群众教育路线活动”为契机,坚持三项措施突出服务大局,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依法妥善处理涉企案件,打造发展绥芬河。该院针对不同申请执行案件情况采取各类执行措施,如对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案件,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实现申请企业的债权。而对于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则采取措施,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给企业发展创造机会。该院在执行被执行人绥芬河市龙兴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执行案件中,龙兴公司法定代表人主动找到法院,说明企业遇到的问题,要求法院对企业的发展提供支持,对此,该院主持该企业与多家债权人召开会议,促使企业与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制定了还款计划,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打造和谐绥芬河。
今年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涉民生案件的集中执行活动,将部分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案件优先、快速执行,主要包括因企业破产或经营困难引发的职工安置保障、追讨劳动报酬,以及追索赡养费、抚育费等。该院共有 5起执行案件属于涉民生案件,均为追讨劳动报酬案件。为保证涉民生案件的执结,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实现农民工工资的合法权益,该院对涉案企业采取强制措施进行追讨,强迫企业自动履行了3件,另有2件,采取了执行案件司法救助方式执结,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贯彻落实了司法为民宗旨。
三是努力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打造稳定绥芬河。该院建立有效的执行信访处理机制,规范执行信访案件的办理流程,重视源头治理,对矛盾尖锐、社会关注的案件落实领导包案、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