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审判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绥芬河法院采取四项措施深入推动审判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明确机构。院党组对审判管理高度重视。年初,着手组建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机构编制和人员配置问题,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作为专门机构,领导、指导和协调全院的审判管理工作。配备了1名业务经验丰富的法官任负责人,同时选派审管办相关人员先后到省法院学习调研,并与其他县、市法院取得联系,学习先进的审判管理工作经验。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明确职责。为了健全审判管理制度,先后完善了《绥芬河市人民法院案件质效评估实施细则》、《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庭审评查实施办法》、《绥芬河市人民法院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实施细则》、《绥芬河市人民法院案件监督评查实施办法》、《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审判绩效考评办法》、《绥芬河市法院裁判文书校评办法》、《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审判管理系统创建完善方案》,进一步规范了司法行为,确保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科学管理。为了创新和加强我院的审判管理工作,科学促进我院审判质效的不断提高,我院在完善现有的审判流程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发审判管理软件和办案系统软件,增强审判管理的科技含量,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的优势,有效提高审判管理工作水平。为此,我院先后到上海、北京、大连等地进行学习、考察,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目前,除了审判流程软件在完善后投入使用外,案件质效评估、案件质量评查、审判绩效考评和办案系统软件的研制开发工作已正式启动,各项相关工作有序开展,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
四是积极贯彻落实,扎实推进。根据省法院关于开展审判管理工作联系点的安排,审管办起草了《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合议管理若干意见》、《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联系点工作计划》。同时,审管办为了深入了解合议庭工作情况,积极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目前,审管办相关工作人员共参加了11个合议庭的案件审理工作,对我院当前合议庭工作状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为深化合议庭的管理创造了有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