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当前绥芬河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7月17日下午,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春风召集民一、民二、速裁等民、商事审判庭及立案、执行、审监、审管办、研究室共20人,在本院四楼会议室召开了民、商事审判工作推进会议。会议由分管民商事审判工作副院长张才同志主持,其他党组成员均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张才副院长首先传达了牡丹江中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讨论了《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四同法庭”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总结分析了当前民、商事审判工作的特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对今年我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最后,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春风做了重要讲话。杨院长在讲话中指出,民、商事诉讼案件占了我院诉讼案件的半壁江山,做好民、商事审判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大家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让我院民、商事审判工作迈上新台阶。他要求,当前我院要不断加强与上级法院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因体制改革,我院的人事、政务等工作均划归省高院管理,只有市级监督指导归牡中院(二审案件),我院要与牡中院、省高院做好工作对接。在审判作风方面,要养成良好习惯,加强作风建设;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法学知识水平,提高办案质量。加强队伍建设,廉洁自律,时刻约束自己,严格执行最高院“五个严禁”、省高院“七个严禁”的处理规定,确保公正廉洁执法;要加强服务大局意识,恪守法律底线,能动司法、强化司法管理,围绕地方大局经济发展和稳定中心工作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服务、能动司法,进一步推进绥芬河市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