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学习贯彻规定措施切实改进司法工作作风

  发布时间:2013-05-02 10:59:26


    4月24日,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关于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六项措施,省高院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全体中层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政工科长王海燕宣读了市纪委通报的4起违反规定、措施的典型案例。王科长指出,全院干警要从4起案例中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增强落实规定、措施的主动性和自动性,切实改进司法作风。王科长强调,学习落实规定、措施是近期我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党组带头学习了文件精神,各部门也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组织干警落实好,严格执行规定和措施,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努力为服务人民群众做出新贡献。王科长要求,干警要热情接待每一位群众,认真办好每一件案件,坚决杜绝“冷横硬推”的衙门作风;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不允许干警上班迟到早退、脱岗,上班时间上网抄股、购物;严格干警着装礼仪规范、言行规范,禁止工作日饮酒;坚持车辆管理制度,禁止私用公车,不允许开警车、着制服出入酒店、娱乐场所等。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责任编辑:邓辉    

文章出处:邓辉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