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法院召开学习贯彻新修改民事诉讼法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3-01-09 15:21:29


    1月6日下午,绥芬河法院学习贯彻新《民事诉讼法》座谈会在四楼中层干部会议室召开,立案、执行、审监、民商事审判战线法官十五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院长张才主持。

    本次座谈旨在准确把握和灵活应用新民诉法条文内容和精神,正确理解法律适用,号召广大干警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强化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监督及审判管理工作,引导当事人正确使用诉权,顺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关切和期待,从而提高审判质量,从源头上减少申请再审和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会上,民一庭庭长王俊东传达了省法院副院长王树江在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再审座谈会上《关于深化改革、谋划发展,合力开创民商事审判、再审审查工作新局面的讲话精神》;民二庭庭长刘淑霞传达了省法院院级领导候铁男在全省民商事、民事再审审查座谈会上的总结讲话。与会人员围绕新修改民诉法中的重要问题进行了讨论、交流。大家一致认为,本次民事诉讼法修改条文多、范围广、既有对原有制度的补充、修改,也增加了一些新的诉讼制度和诉讼程序,对法院的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影响很大。会后,要积极组织本部门干警对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学习,切实领会新法宗旨,将新法精神融入案件审理中。

    张副院长强调:“此次民事诉讼法修改中增加了一些新的制度,增加了诚实信用原则、小额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公益诉讼等多项重大诉讼制度。这些新制度对于改进和加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采取积极探索、稳步推进的方式,对相关问题认真进行研判。”

    最后,张副院长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制定学习计划,确定自1月6日起一周的时间为集中学习周;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办案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在抓好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的同时,坚持利用视频、邀请审判经验丰富法官讲解等方式集中学习,与鼓励各审执部门结合自身实践有目的、有侧重地组织学习相结合,着力提升审执人员的理论应用于实践的水平。三是在立案庭处摆放印制的新《民事诉讼法》宣传资料,供办事群众阅读、了解新法知识。四是结合法官四进活动,到社区、乡村、企业等地进行新《民事诉讼法》的宣传和讲解。五是利用网站、报刊等载体大力宣传法院开展的新民诉法活动情况,让群众知晓。

责任编辑:邓辉    

文章出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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