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高权带领省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一行八人,到绥芬河市人民法院调研、指导审判管理工作。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春风及其他党组成员、审监庭庭长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杨院长对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基本情况及下步工作打算做了简要介绍。同时,重点介绍了我院近年来开展审判管理工作的一些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并希望上级法院能够在审判管理工作方面给予更多的指导和培训,以进一步规范该院审判管理工作。各战线主管院长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谈了对审判管理工作的认识,就审判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与省院领导进行了交流和探讨,并提出意见及建议。
高主任听取汇报后,对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在审判管理工作中建章立制、层级管理、规范监督等做法给予充分肯定,认为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基础好、起点高、抓得好、抓得实,主要体现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是做好审判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务。二是思想认识到位,是提高审判质效的根本措施。三是案件质效比较好,是提高审判质效的重点环节。四是监督管理到位,是做好审判管理工作的基础保障。
随后,高权主任向在座人员阐述其对审判管理工作的几点认识,并对审判管理实践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进行解释、对不当观点进行纠偏,既有理论上的深度、实践上的力度,又有学术上的厚度。并且,针对审判管理工作是什么、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等几个方面进行讲述,进一步加深了在座人员对审判管理工作的深层认识。
李继宏副主任对绥芬河市人民法院今后的审判管理工作提出两点要求。一是在服务大局上,随着绥芬河市经济发展环境的改变,今后外向型企业以及招商引资企业会越来越多,法院的工作要有前瞻性、预见性,要提前主动为政府决策依法提供参考依据。二是在案件质量管理上,要把监督关口前移,改变过去案件结案后才去评查案件质量的做法。
最后,杨春风院长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学习、研究审判管理工作,更新观念,强化意识,狠抓办案质量,提高审判效率,进一步推动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