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法院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张述元院长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2012-08-30 14:06:46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述元在绥芬河法院调研时的讲话精神,绥芬河法院党组于7月29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贯彻意见,并于30日召开全院干警会议传达学习张院长的讲话精神,明确我院贯彻落实具体措施。结合张院长的讲话精神,经院党组会议认真研究,我院着重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是加强执法办案效果。坚守法律底线,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要务,妥善处理信访问题,认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面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探索社会管理创新,努力为辖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

    第二是加强便民利民措施。继续发扬“亲民、利民、便民、安民”的司法传统,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司法为民机制,最大可能地为当事人诉讼提供司法便利。同时,加强调解工作,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

    第三是加强法院司法管理。对审判流程、信访、执行、案件质量、法律文书等审判工作重点环节、内容出台评比办法和管理细则,通过采取案件质量评查、审判监督考核通报、百分制检查评比等手段提高案件结案率、案件调解率、服判息诉率,全面提升25项审判指标。

    第四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进一步提升干警司法业务能力,做好全院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发挥老法官传、帮、带的作用,提升干警的执法办案本领。

    第五是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以“文明行动”为契机,强化价值观念、激发队伍活力、宣传法院工作,积极培育法院精神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全面提升全院干警的政治思想文化。

    第六是加强法院廉政建设。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不断强化法官的思想、作风、能力、廉政建设,使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忠诚、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严格落实 “五个严禁”等反腐倡廉规定,确保廉洁公正司法。

    第七是加强社会各界监督。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等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主动向社会进行司法公开。

责任编辑:邓辉    

文章出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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