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上午利用双休日休息时间,绥芬河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法院庭审观摩活动总结会议精神。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及各庭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春风同志主持。
会上,副院长舒罡首先传达了全市法院庭审观摩活动情况通报。他说:“此次庭审观摩活动的举行是中院落实全市“司法公信年”和“三实两创”活动的具体措施,同时也是市中院历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庭审观摩活动。此次庭审观摩的十一起案件,都具有一定的示范性和代表性,在一定程序上能够较好地代表了所在法院庭审水平和案件质量。”此次观摩庭审的特点是:庭前准备工作充分、庭审程序意识较强、庭审司法礼仪规范、审判长驾驭庭审能力娴熟、庭审整体效果较好。存在的问题:合议庭功能发挥的不好;个别审判长驾驭庭审能力欠缺;固定证据(质证、认证)的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书记员业务技能需要加强;庭审过程中还存在不严谨的问题;数字化法庭应用不到位。
随后,针对庭审观摩活动情况通报谈到的问题,各庭负责人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进行了逐一发言,并就本庭在庭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及梳理。
会上,杨春风院长强调说:“庭审观摩活动是锻炼法官驾驭庭审能力的平台,我院要以此次庭审观摩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增强司法技能,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
为将庭审观摩活动总结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切实推动庭审水平有新提高。最后,杨春风院长要求:一是制定本院《庭审观摩活动方案》,使每名审判人员庭审驾驭能力得到锻炼;二是将庭审观摩纳入到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庭审观摩促进庭审规范,提升审判人员驾驭庭审能力;三是制定本院《庭审程序实施细则》,细化庭审各阶段流程;四是加强数字化法庭建设,确保庭审规范化;五是拓展庭审职能,将庭审作为法制宣传的重要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