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法院在开展服务年活动中,民一庭成功调解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发布时间:2009-12-30 14:09:05
今年,绥芬河市法院紧紧围绕省、市政法委提出的“服务年”活动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把调解工作作为审判工作的重心,贯穿于“服务年”活动始终。通过不断创新调解理念,规范调解机制,完善调解措施,全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辖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图为近日民一庭法官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当事人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周玉鑫(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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