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的审判需要一流的队伍提供保障。今年以来,绥芬河法院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严格落实五项制度,构筑起廉政“防火强”。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一岗双责”责任状和落实“五个严禁”承诺书,定期对全院干警“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主管责任人对干警层层负责的责任链条,明确领导者的连带责任和奖惩措施,把制度落到实处。
二是严格落实考勤、作风督查制。坚持实行指纹机考勤制度,每月由办公室集中在院务会议上通报考勤情况并发布到局域网外,对迟到、早退、旷工、病、事假情况进行逐月扣罚。实行每月由一名党组成员进行庭审和机关作风检查,对着装、庭审纪律、公车私用及酒后驾车等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一旦发现上述问题,立即处理。
三是严格落实干警重大事件报告制。要求全院干警对生活、工作中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予以报告,使廉政监督关口前移。同时完善干警廉政档案,将法官的工作表现、奖惩情况、年终考核、投诉举报情况、干警八小时外生活圈、社交圈等情况纳入“廉政档案”。
四是严格落实反腐倡廉预警机制。重点加强中层以上干部、审判一线法官和管人、管钱、管物等关键岗位的干警教育,结合工作特点和个人实际,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活动。对发现有苗头性的问题及时给予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预防。
五是严格落实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定期走访人大和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函,定期召开执法监督员座谈会,积极征询意见和建议。对征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凡涉及到具体干警有违法违纪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此外,组织人员对各部门和干警执行上级规定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