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后妻”究竟谁有继承权

  发布时间:2012-03-05 16:27:39


    [法官说法]王某外出打工遇大水生死不明,被救后未与妻子联系并与陈某相识同居多年,2002年,王某突发心脏病死亡,留下一笔遗产

 “案件回放:

  王某与刘某结婚,生有一子。1997年7月,王某外出打工遇大水,生死不明,若干年后,妻子刘某向法院申请宣告王某死亡,法院依法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经查,王某婚后与父母分开生活,其父已经在1999年病故。王某与妻子刘某感情不和,离婚未果而分居,分居期间,王某盖有新房6间。王某大水中被人救起,因不想与妻子见面而没有联系家人,独自到南方打工。2000年,王某与陈某结识并举行婚礼,生下一个女儿,但一直没有办结婚登记手续。王某在陈某的帮助下,找到一份收入颇丰的工作。2001年5月,王某彩票中奖30万元。随后,王某与陈某各出资10万元购买了3间房产,但没有办理登记过户手续。2002年,王某心脏病突发死亡,临终前告诉陈某自己的身世,并当着两名医护人员的面,口头遗嘱将自己原有的6间房产给其母亲继承,但没来得及细分其余财产,导致刘某与陈某为此产生纠纷。

  法官分析:

  《继承法》第26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有约定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本案中,虽然王某与刘某感情不和且离婚未果而分居,6间房产是分居期间王某所得,但仍然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遗产时,其中3间属于刘某,另外3间属于王某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继承法》第17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所以,另3间房屋应由王某母亲继承。

  王某彩票中奖30万元,应该根据中奖的时间确定继承,如果是在被宣告死亡公告期间届满前中的奖,刘有继承权,如果是在之后,刘某无继承权,依法由王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

  王某与陈某各出资10万元购买了3间房产,应分别归王某和陈某的继承人继承,如果是在被宣告公告期间届满前购买的,刘有继承权,如果是在之后,刘某无继承权,依法由王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

按照《民事诉讼法》王某的父亲在王某宣告死亡公告期间届满前去世,不能成为王某遗产的继承人。

  《婚姻法》规定,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王某与陈某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两人是同居关系,不是合法夫妻,所以,陈某没有继承权。

  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因为王某与刘某的婚姻关系已经灭失,刘某已不再是王某的妻子。对于王某被宣告死亡之后所得的财产,刘某没有作为配偶的继承权。

  遗产依法按照如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综上所述,王某的母亲,王某与刘某所生的儿子、王某与陈某所生的女儿都有继承权。

责任编辑:邓辉    

文章出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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