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传达学习 绥芬河、抚远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现场办公会议精神和市委贯彻落实“省直管”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1-12-14 16:09:51


    绥芬河、抚远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现场办公会议和市委贯彻落实“省直管”工作会议后,绥芬河法院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全院干警大会,传达、学习会议精神。会议由绥芬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春风同志主持。会上,各主管战线副院长分别传达了《吉炳轩书记在绥芬河、抚远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现场办公议上的讲话》、《王宪魁省长在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办公会议上的讲话》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党组书记、院长杨春风重点传达了《赵连钧书记在贯彻落实“省直管”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提出了两个要求七项突破:

    一是要求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到此次政治体制改革中,法院如何发展、如何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来保障促进绥芬河大经济建设发展,要充分认识当前我们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是要求全院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绥芬河、抚远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现场办公会议精神和市委贯彻落实“省直管”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市委的精神上来,更加关注绥芬河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做好法院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七项突破:一是法院改革创新机制要有新突破。改革是发展的不竭动力。在新形势下,我院要勇于探索,大胆创新,特别是要紧紧围绕法院中心工作,积极推进审判质量管理机制改革,量刑规范化改革、简易和普通程序改革及人事制度改革等,研究制定《关于推进法院工作机制改革与创新的指导意见》,对审判机制改革、审判方式改革和司法政务改革、绥芬河法院经验发展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同时,要把当前与今后法院发展方向、目标制定出来,特别是要明确大的发展方向,要出实招、干实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当前各项工作。 

    二是涉外审判工作要有新突破。对涉外案件要扩大宣传范围,加强涉外案件审判研究,通过有代表性的个案逐步敞开受案,规范审判程序,提高涉外审判工作质量。加强对审理涉外案件法官进行全面、系统培训。

    三是在审判管理上要有新突破。围绕“公正、廉洁、为民”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评估、案件评查、流程管理、考核奖惩、监督指导等一系列审判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审判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将提升审判质效的责任逐级落实,压力逐级传递,让各部门和全体办案干警自找差距,自我加压,明确对影响全院重要质效指标提升的部门负责人实行问责。  

    四是社会管理创新要有新突破。充分利用开展“访百企、进千村(社区)、走万家、送温暖、提建议、保发展”司法服务活动,积极组织法官进社区、下农村、入企业,送法上门入户,多措并举推进巡回审判;切实发挥诉调对接机制,便捷、灵活、高效解决矛盾纠纷的作用,为群众提供更多的纠纷解决方式;围绕群众需求,健全绿色通道。实行“首问负责制”、“一站式”服务立案,从根本上解决群众诉讼不便问题和突出困难。

    五是队伍建设要有新突破。继续通过各种方式引进高学历、有专业特长的人才,积极争取引进优秀选调生。对引进的人才要提供读研、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等机会,让引进人才尽快融入审判队伍;继续深入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创公信”型法院等活动,增加干警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民本意识,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着力提升司法理念、增强创新能力、培塑勤廉作风。

    六是两庭建设要有新突破。充分利用最高人民法院推进“天平工程”项目,抓住最高人民法院建立覆盖全国法院信息系统的机遇,大力强化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争取上级法院和地方支持,推进审判法庭和保税区人民法庭新建工作。

    七是争先创优工作要有新突破。 打造和谐司法示范基地,深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开展系列争创活动,在“全国模范法院”的基础上,争创国家级“示范点”法院,将全院司法公开工作向纵深推进;进一步提升全院信息化,促进司法规范化水平,为绥芬河的经济发展建设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邓辉    

文章出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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