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私设赌博机 幡然悔悟去自首

  发布时间:2011-12-09 13:59:14


    开设赌场,吸引村民前来赌博,以赚取不义之财,设赌之人也感觉到了害人不浅。日前,投案自首的石某,被法院判处缓刑。假如他仍然执迷不悟,继续将赌场经营下去,他的罪行根本不会轻判。

    2009年11月23日至2011年2月18日期间,石某在阜宁镇以每年5000元的租金租用了一个门厅,内设“扑克机”、“斗地主机”、“五星红辉”等赌博机13台,并以当地村民为主要客源,而且生意红火。经营一年多的时间里,石某违法所得共计约6万元。今年3月,石某主动到绥芬河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责任编辑:邓辉    

文章出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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