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芬河法院召开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会议组织干警学习了《全省法院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并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五个方面,扎实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一是领导重视,提高认识。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杨春风同志为组长的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小组,全面指导督促全院警示教育活动。制定《绥芬河法院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确保活动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
二是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通过个人自学、集体学习、专题讲座、观看警示电教片及举行主题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件选编》、《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规定,对照查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三是科学安排,协调推进。把警示教育活动与“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和廉政监督创新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步推进落实,同步督促检查,进一步提高宗旨意识和廉洁意识,确保本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四是广泛宣传,及时总结。定期编发警示教育信息,及时反馈干警思想动态;注意挖掘活动中的亮点,树立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认真总结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为活动的有效扎实开展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五是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将此项活动纳入年底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制,如有哪个庭室及个人未按照本方案要求完成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庭室活动记录及总结,将取消庭室及个人年底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