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行不义必自毙。金某和丁某在街上抢夺俄罗斯人的紫金项链后,金某拿着赃款四处逍遥去了。没想到,半个月后,因为同案犯丁某再次作案被抓,如实供述全部罪行,金某也被“咬”了出来,最终,金某因累犯被判刑,并从重处罚,这已经是他第四次迈进监狱的门槛了。去年6月份的一天晚上10点多钟,在我市某市场附近的天桥下,金某和丁某看见两名俄罗斯妇女匆匆赶路,金某故意迎面超过去将其中一俄罗斯妇女脖子上价值5000多元人民币的紫金项链拽断后抢走。第二天,金某把项链卖掉获得1000元钱,两人各分得500元,金某带着钱去了山东。他万万没想到,得手后不到半个月,同案犯丁某一个人故伎重演,戏演砸了,把他也牵了出来。3个月后,金某被烟台市公安局抓获,押回我市法院审理。市法院认为,金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次犯罪,属于累犯,依照抢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