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绥芬河法院始终坚持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立足审判职能,以服务民生、改善、保障民生为出发点,强化三个方面,全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受到了当地市委和群众好评。
一是坚持从严治警,改进队伍作风建设。近年来,该院始终把从严治警,改进队伍作风建设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一是以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集中治理司法领域突出问题活动”、“服务年”活动为载体,认真落实“五个严禁”及《法官法》的规定。
二是主动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老干部等20名廉政执法监督员,针对干警公正执法、廉政建设等方面,采取向案件双方当事人发放征求意见函、上门调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大力加强了队伍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
三是健立健全监督机制。制定完善了《绥芬河法院机关管理四项制度》、《绥芬河法院标准化管理》等10余项规章制度。同时,狠抓规章制度的落实,每周由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不定期对干警的“酒、车、勤”等方面进行检查,每月下发一期通报,使每位干警在思想上都受到警示,取得了较好效果。二、健全便民措施,服务群众诉讼。一是开通诉讼服务网站“阳光审判网”,将立案、庭审、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等十项公布在网上(非涉密及个人隐私案件),向社会公布了民意沟通热线及意见建议平台等功能区,当事人和群众可以通过网站查看开庭时间、反映问题、法律咨询,既方便事人查询,又促进审判公开。二是大力推行电话预约立案、就地立案、上门立案等便民立案方式,在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员,设置电子触摸屏,实行诉讼风险提示制度,指导当事人诉讼。坚持热情服务,要求每位干警在接待当事人时必须做到热心、细心、耐心,不歧视、不刁难当事人。
四是扎实开展“送法进乡、送法进企、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法律大集、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普及法律知识。上半年,召开法律大集、法律宣传月活动2次,印发宣传手册100余本,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
五是为方便群众诉讼,在基层设立巡回办案点,法官定期到巡回办案点受理案件或开庭审理,完善了“庭、网、点”三位一体的立案审判模式,推出了“假日法庭”、“假日执行”等措施。上半年,巡回审理案件4件,解答百姓咨询100余人次。五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进一步落实诉讼费缓、减、免等惠民措施,确保经济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上半年,受理缓、减、免收诉讼费1件,缓、减、免收诉讼费5280元。
六是健全工作机制,高度重视民生案件。一是积极开展“信访下基层”活动,加强判后释法答疑。院长带领各庭室长深入社区、企业、农村,走访广大干部群众,及时掌握信访线索,上门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冲突。二是大力强化调解工作,化解矛盾促稳定。调解中,全面发挥代理人、陪审员、基层调解组织的积极性,注重利用亲情、友情及社会各方面关系,做好当事人工作,提高调解的成功率。上半年,绥芬河市法院审结民商事案件422件,调撤率达到91.94%。
七是齐抓共管,解决执行积案。将执行工作纳入党政中心工作中,坚持执行联动机制和执行威慑机制,加大执行积案力度,讲求执行艺术,力促执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