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法院“四个结合”狠抓干警教育培训工作

  发布时间:2009-12-30 11:08:10


  绥芬河法院为强化干警政治、业务水平,以“四个结合”为措施,狠抓干警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干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一是鼓励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年初制定干警政治、业务自学规划,要求干警按计划完成自学内容,并大力倡导干警自学与法律相关的知识。在要求和鼓励干警自学的同时,专门把每周五下午列为集中学习时间,以法官论坛和专家讲座的形式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尤其今年以来,该院结合牡丹江中院开展的“法官大讲堂”活动,院领导班子、业务庭室领导和业务骨干都走上讲台,共同学习和交流,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是短期培训和学历教育相结合。积极完成上级法院的培训、调训任务,并派遣有关人员参加系统内部、高等院校组织的专门培训。年初以来,共有24名同志参加并完成了短期培训任务。在全院干警都达到本科学历后,积极倡导干警参加在职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习,并报销相应的费用。到目前为止,共有3名干警获得了研究生学历,3名干警在读。   

  三是理论学习和提高技能相结合。为巩固理论学习的实际效果,积极开展技能大比武活动,对法官组织庭审、法律文书制作、撰写调研文章的能力进行全面“检阅”,并奖励先进激励后进。通过岗位练兵活动提高了干警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在牡丹江中院组织的“公信杯”法官岗位业务知识竞赛活动中,该院有4个代表队进入了复赛,2个代表队进入了决赛,巩固了理论知识,提高了审判能力。

  四是院内资源与院外资源相结合。整合审判资源,优化审判资源配置,鼓励本院资深法官与年轻法官结成帮扶对子,发挥资深法官的传帮带作用。积极引入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司法行政及社区工作人员等资源,学习这些人员在处理离婚、财产、相邻关系等民事纠纷的技巧,树立深入群众办理案件的司法理念,通过院内与院外资源的结合,弥补了审判的不足,使司法为民切实贯彻到实践当中。

    通过强化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全院干警的政治思想和业务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升,该院所审结案件的综合结案率、案件执结率、重审改判率、上诉率和调撤率五项指标居牡丹江中院目标管理考评第一位,切实提高了干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能力。

责任编辑:周玉鑫    

文章出处:绥芬河法院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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