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新任陪审员进一步了解人民陪审员的职能和任务,更好地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效果,绥芬河法院结合牡丹江中院关于贯彻落实《基层法院审判质效标准化管理规则》的要求,召开了人民陪审员与各业务庭室对接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才主持,党组成员、政工科长王海燕及各庭室负责人和部分人民陪审员出席了会议。
会上,副院长张才总结了过去一年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情况,高度评价了任期届满人民陪审员所做出的贡献,并向新任陪审员介绍了各自对接部门的负责人,公布了电话号码,方便今后工作的联系。同时,指出了下步的工作打算,他说:“陪审制度对推进司法公正、构建和谐社会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法院将采取定期组织陪审员陪训,为陪审员购置业务学习资料,对陪审员参审案件给予相应的补助等措施,为陪审工作的开展提供的物质保障,确保各位陪审员切实履行好陪审职责。”各位陪审员和部分庭室负责人围绕如何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进一步提高参审率问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提出了许多合理化的工作建议。
同时,副院长张才对陪审工作提出了二点要求:一是人民陪审员要认真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严格遵守陪审纪律。在参与陪审案件中,认真当好“审判员、调解员、监督员、宣传员”,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责作用。二是结合牡丹江中院贯彻落实《基层法院审判质效标准化管理规则》中关于一审案件全年陪审率达到15%的要求,每个月月底各业务要向院里上报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的情况,要把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作为业务庭完成工作任务指标之一进行考核。
会后,各位陪审员一致认为,法院党组对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支持,今后将不断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认真履行陪审职责,配合好法院做好人民陪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