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绥芬河法院党组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大会,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法院开展的《廉政创新活动年》文件精神,积极加强法院廉政建设,全院60余名干警接受了廉政警示教育。这是绥芬河法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促进公正廉法执法、构建和谐法院的重要举措。
会上,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和《关于近期基层人民法院个别干警违法违纪事件》的通报,宣读了《绥芬河法院2011年廉政监督创新年活动方案》。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春风结合当前社会反腐倡廉总体形势和工作实际,对在审判工作中搞好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进行了深刻的阐述,通过具体生动的个案剖析,指出了违法、违纪、违规案件的特点和危害,让干警对廉政教育在政治上做到清醒、在理论上做到清楚、在行动上做到清白。同时,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干警要清醒认识自身的价值,珍惜自身的工作岗位;二是干警要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工作中要具备良心、公心、爱心、细心、耐心。三是干警要严格恪守法律底线,绝不能触碰法律高压线。四是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要求干警认真反思,吸取教训。
副院长毕荣伟做了总结概括:他说:“全体干警要借助此次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召开之机,在今后各项工作中,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努力把每件案件办好、办实,切实做到案结事了、胜败皆服,真正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称职,受人尊重、信赖的法官。
会后,干警们表示,通过这次集中教育活动,使大家内心受到震撼,思想上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牢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增强了廉政观念和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