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重 声 明
绥芬河市广大市民:
近期,陆续发生一些不法分子冒用法院名义,采取语音电话方式告知市民有案件在法院审理,限三日内到法院领取传票,否则查封财产,以此实施诈骗行为,严重损坏了法院的形象,使人民群众的财产遭受损失。
为此,绥芬河市人民法院郑重提醒广大市民:
1.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需严格依法定程序进行,法院送达传票等诉讼文书,均由法院干警直接送达或委托绥芬河市邮政局速递公司送达,不会采用短信提醒、播放录音语音电话等方式来通知当事人领取诉讼文书。法院工作人员即使打电话通知当事人,也是以人工方式而绝不会采用语音电话和短信方式。
2.人民法院如果要采取强制措施,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后才能实施,断不会因为当事人没及时领取传票便采取强制措施。
3.市民如接到上述电话或短信,切勿轻信,可与法院联系确定真伪,以避免遭受财产损失。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人民法院
办公室电话: 0453-3938082
立案大厅电话:0453-3988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