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法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与改进司法作风相结合

  发布时间:2011-03-07 08:10:52


绥芬河市法院在开展党史廉政建设活动中提出“开门整风、接受监督、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建立制度、验收评比”的六句话要求,重点整顿队伍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如干警以权谋私、徇情枉法,以及对待群众“冷、横、硬、冲”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推出三项新的监督制度,确保作风整顿落到实处。第一是推出“首问责任制”,当事人或者群众到法院,首位遇到的法院干警有责任和义务予以接待好。第二是实施“公布院长电话制”,以“院长寄语”形式公布手机号和办公电话号,当事人到法院遇到麻烦或发现干警利用职权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都可以直接拔打院长电话号码进行监督和投诉。第三是实行“黄牌警告制”,对该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在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先对其进行诫免谈话,如不改正,给予“黄牌警告”。第四是推行“案件评查制”。加强内部监督,将案件工作作为监督的切入点,把强化对审判监督作为纪检部门工作的重点。这四项制度的推出,是该院推进“民心工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结果,在全院干警中起到强烈的震撼作用,增强了法院干警的责任心,赢得了当事人和群众的信任,提高了司法服务质量,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责任编辑:邓辉    

文章出处:研究室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