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法院参与社会建设的有效方式。去年以来,该院以执法办案为立足点,以能动司法为切入点,以司法为民为着力点,以自身管理为突破点,强化审判的延伸功能和服务功能,促进了辖区的科学发展。
一是以执法办案为立足点,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该院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绥芬河”建设力度,结合审判开展形式多样法制宣传,起到教育和预防犯罪的效果.建立特殊人群管理机制,加强缓刑人员帮教工作,在社区建立联系点,与社区共同开展矫正工作,加强青少年犯罪的思想引导,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再犯罪率,2010年刑事少年法庭被评为省级“青少年优秀维权岗”。并且,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苗头性、典型性、源头性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年内向拆迁办、规划局等部门提出司法建议20余份。
二是以能动司法为切入点,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针对本辖区重大经济项目,为地方政府部门、建设部门、招商部门把好诉讼风险关、法律服务关和司法保障关。在城市建设开发、环境综合治理、农村土地征用等大项目建设中主动开展风险研判、提供法律依据。同时,延伸司法服务,大力开展“双结对、双服务”活动,在街道、村屯建立了司法服务联络站,27名法官先后近百次到基层开展法律咨询,讲法制课20余场次,化解基层群众各类矛盾50余件次。该院多次走访各大、中型企业、物流园区和木材园区,召开边贸企业和外来投资企业座谈会,制定出台了《绥芬河市法院服务外来投资企业七项措施》和《绥芬河市法院扶持边贸企业发展十四项措施》。根据绥芬河市经商从业人员多,诉讼不便的特点,主动深入青云、海天等大型边贸商场,登门办案,处理大批业户在经营中引发的承租、转让、借贷等合同纠纷案件。
三是以司法为民为着力点,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该院投资27万元重新改造立案大厅,提升服务环境,增设立案信访工作窗口,延伸和提升服务功能,实现了诉讼咨询、起诉立案、风险告知、材料递转、信访接待、司法鉴定“一站式”流转。建立各类案件运转流程的网络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实时查询案件进展情况。同时,针对特殊困难群众,完善了“七免、两限”援助措施.2010年该院对7件案件实行减、缓、免交诉讼费,累计金额4.5万元;建立诉讼“绿色通道”。年初,经与市政府协调设立专项涉法涉诉救助基金,为化解历史遗留信访案件夯实基础,立案信访窗口建设迈进全省前列;完善司法公开制度,在最高法院网建立绥芬河法院网页,在地方政府网站建立“阳光审判”专栏,设立了“院长信箱”,纪检信访投诉电话。尤其重视加强网上涉法舆情收集、研判,回复网民邮件20多份。
四是以自身管理为突破点,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该院以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动态分析和月度、季度评查工作,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健全审判、执行、信访“三大流程”管理,将审判监督管理从事后纠错转变为事前对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的全方位动态监管,并逐步建立起“以流程管理为依托,以质效考评为导向,以信息手段为支撑,以高快好省为目标”的审判管理体系,以审判管理的发展促进审判执行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在干部人事管理上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完善不同类别人员的业绩考评办法,形成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在司法政务事务管理上,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形成权责明晰,紧张有序的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