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法院法官到建东村开展共建共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0-09-13 17:40:47


绥芬河法院以“三项”重点工作为指导,按照城乡共建、共同发展的思路,院领导深入城乡共建结对村---建东村走访调研,全面展开互联共建司法服务活动。

一是高度重视,主动对接。院党组高度重视此项活动,专门成立由院长杨春风任组长和各庭室长参加的共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共建工作。同时,由副院长毕荣伟带队,抽调信访办、民二庭、行政庭具有基层农村实践经验的法官深入建东村进行座谈,实地了解村里的经济发展状况及基础设施情况,共同制定共建方案及措施,研究解决共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共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突出重点,落实帮育。1.开展送法下村活动。积极组织群众学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农村社会改革相关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权利保护意识。同时,以街头巷尾、田边地头为阵地,利用以案说法、发放法律手册等形式宣讲法律法规。2.实施司法救助。对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及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等案件的当事人,实行减、缓交诉讼费用。3.成立巡回法庭。在春耕、秋收农忙季节或应当事人申请,法官携卷下村,把庭开到田间、地头或当事人家中,现场审理土地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民事案件。

三是制定计划,落实措施。1.组织村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重点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农业法》、《治安管理入处罚法》等法规,增强村干部依法管理村级事务的能力。并且,指导和帮助村党支部完善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民主评议等管理制度,提高村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水平。2.建立联系点制度,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通过开展的法官进村屯活动,面对面与村民交流,逐户走访摸底排查挂点联系辖区内各种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并逐一登记建档。尤其加大对群体性上访事件、涉访人员和可能引起“民转刑”案件的纠纷排查力度。3.创新调解方式加大调解力度。在立案庭设立诉前调解组,针对涉农案件特别是涉及土地、林地等行政纠纷案件即时调解,尽可能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争议,立足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提高审判效率。

责任编辑:邓辉    

文章出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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