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引纠纷 执行法官来解忧

  发布时间:2010-06-25 15:54:12


近日,绥芬河市法院执行大厅格外热闹,王某、李某等4位来自绥芬河市阜宁镇北寒村的农民正在有序的从执行员手中领取到执行款。原本因借钱不还引发的村民积怨,在执行员的努力下得以化解,久违的乡情,又重归于好。

2008年,家住北寒村的张某、刘某与赵某合伙在外地承包工程。因资金不足,张某、刘某便回到村中向邻居王某、李某等人借款共计10余万元,约定年底一次性还清,但到了还款日张某、刘某因工程款未到位,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王某、李某等人诉至法院,后经绥芬河市法院调解,张某、刘某、赵某承担连带责任一次性付清借款。

但因张某等3人一直未履行义务,王某、李某到法院立案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欠债的张某、刘某、赵某3 人对债务的承担各执一词,谁都不愿先偿还借款,致使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并且在此期间双方当事人因索要债务多次发生激烈争吵,直接影响到邻里之间团结和村内的和谐稳定。后经执行局法官不懈努力,终于查找到欠债人在外地还有工程款未结算的情况。执行员马上行动,赶往外地,在有关单位的配合下,扣划了将该笔工程款,并当日通知了王某、李某等人来法院领取。

领取到执行款的当事人激动的说:借款终于要回来了,多谢执行法官,多谢执行法官呀!

责任编辑:邓辉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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