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法院多措并举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

  发布时间:2010-06-10 15:57:53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会议精神,绥芬河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大力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不断提升司法服务。

一是大力加强硬件建设,创建优良的立案工作环境。该院对原有的“立案大厅”进行了整体改造装修,使立案和信访接待功能一体化。新的立案信访大厅,设置了八项功能窗口,并挂牌明示,突出立案审查、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转收、立案调解、判后答疑、司法鉴定、信访接待等功能。同时,采用柜台式开放式办公,实行导诉、立案、审查、收费、等“一站式”服务。立案信访大厅还为前来咨询、立案的来访者配置了必要的便民设施如复印机、老花镜、饮水机、纸、笔等物品供当事人使用,为前来诉讼的当事人提供司法的人文关怀。 

二是大力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使立案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该院将立案信访分成咨询接待、立案和调解、信访答疑处理工作,每一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实行首问负责制、登记督办、服务承诺制、办事公开制、文明接待制、岗位责任制等制度,切实解决来信来访人的正当要求,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最大限度地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同时,进一步规范了立案具体操作细则,对各类案件从材料的接收到案件移送的各个环节提出标准和要求,使案件的受理审查工作做到依法、及时、高效,为依法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创造条件,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三是大力加强司法救助制度建设,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该院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企业或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缓、减、免制度,确保其及时打得起官司,体现司法救助功能。针对少数生活困难案件当事人,由于义务人缺乏履行能力、下落不明等种种客观原因,致使生效法律文书无法得到执行,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得不到实现,为他们解决燃眉之急,切实消除涉法涉诉不稳定隐患,该院制定了《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司法救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明确了救助专项资金的救助对象、操作程序和监督规定,并设立了专项帐户,法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予适当救助,确保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均可获得司法救助。 

四是大力加强立案信访工作建设,畅通涉诉信访渠道。该院在立案大厅专门开设信访接待窗口,明确立案庭专职负责对涉诉信访案件的答复处理工作,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坚持“全天候”院长接待制,五名党组成员每天轮流接访,积极畅通信访工作渠道。认真开展涉诉上访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做好对可能引发缠诉上访案件的矛盾排查,认真开展领导带案下访和大接访活动,对有上访苗头的案件逐案排查,逐案制定处置预案,落实责任人员,并对案件当事人及时进行跟踪回访,认真细致地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切实做到从源头止访。

责任编辑:邓辉    

文章出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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