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三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5月14日,绥芬河法院召开法官“四进”对接工作会议。会议由副院长舒罡同志主持。绥芬河市两镇领导及27个社区(村屯)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副院长毕荣伟宣读了法官进社区(企业、商场)村屯的活动方案。
随后,阜宁镇副镇长田若飞代表“两镇”作了大会发言。他说:绥芬河法院开展“法官进社区(企业、商场)村屯”活动,听民意,察民情,拉近了法院与群众的距离,方便了群众诉讼,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会上,副院长卢俊成同志,就法院自身,如何开展好“四进”活动,及活动达到预期效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思想认识到位。此项活动是年初,经法院党组认真研究,确定的重点立项工作。是我院落实“司法为民”宗旨,认真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是推进中央政法委提出的“三项重点”工作的创新和探索。也是改变法官作风,提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有效途径。全院干警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二是贯彻落实到位。 全院各庭室必须将此项活动,纳入工作日程,处理好活动与常规性工作关系,要按照方案要求,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好“四进”活动。严格遵守每月第四周周四下午法官进驻社区(企业、商场)村屯制定规定,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在进基层活动中,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同时注意自身形象,虚心学习社区和村屯工作人员的经验,丰富自身阅历,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三是管理与考评到位。为开展好“四进”活动,院党组研究决定将此项活动与标准化考评、评先选优、干警晋级挂钩。本院考评机构尽快制定出考评办法,进行量化,要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考评的内容不仅要依据法官开展活动的记录,还要争取两镇、村委会的意见。四是保障与总结到位。全院上下要形成合力,除法官要按方案要求开展活动外,各行政庭室要做好保障和服务工作。研究室做好此项活动的对外宣传、情况反馈,办公室将法官联系卡、宣传资料等印刷出来,保证活动的正常开展。
最后,副院长卢俊成同志请两镇的领导、社区和村屯的负责人给予此项活动支持和配合,对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使我院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