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真正落到实处,2010年3月19日,绥芬河法院举行了对这两项廉政规定的考试。考试采取闭卷形式。全院共50余名干警参加了本次考试,这是绥芬河法院落实党风廉政的又一新举措。
中共中央《廉政准则》和最高院《条例》出台后,绥芬河法院将贯彻落实“这两部廉政规定”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了多项措施,切实保证《廉政准则》、《条例》落到实处。一是利用周五例会制度,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廉政准则》、《条例》的相关内容,并要求干警做好笔记;二是在法院内部网上发布《廉政准则》、《条例》的内容供干警学习,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渗透式的宣传,让二项规定真正深入到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心中,提高觉悟,从根源上杜绝问题的发生;三是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认真对照《廉政准则》、《条例》精神实质开展自查自纠,从深层次查找自身存在的党性不强、党风不正、党纪松弛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切实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四是完善廉政建设责任状,审判流程管理和信访接待等有关制度,将《廉政准则》《条例》内容分解细化到各项工作中。
绥芬河法院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学习,使《廉政准则》、《条例》深入到每一位干警思想当中,增强了干警的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为打造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保障有力的法院队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