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法院学习陈燕萍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0-02-11 15:49:18


121,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后,1月22下午,绥芬河法院迅速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认真学习全国模范法官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

  陈燕萍同志是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园区法庭副庭长。她在法院工作22年,扎根基层15年,累计办案3100多件,调解结案率达到了70%,婚姻家庭类案件的调解率超过90%。她照顾患病的当事人达7年之久,被称为“法官妈妈”;她办案耐心细致,善于把握当事人的心理,所办案件无一例错案、无一例上访、无一例投诉,被誉为“三无”法官;正是因为她甘于寂寞,任劳任怨,从不讲求功名利禄,是名副其实的“人民法官”, 被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誉为“平民法官”,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 ,从她身上充分体现了一名当代人民法官应有的高尚品质。

  会上,干警们仔细地听取了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介绍和陈燕萍同志的报告,并认真做了笔记。大家深深为陈燕萍同志的敬业精神所折服,当听到因面部严重畸形、被生母“遗弃”的案件当事人小敏深情的谈论自己的“法官妈妈”时,许多干警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会后,杨春风院长对该院开展学习陈燕萍先进事迹活动做了进一步的安排布署。干警们纷纷表示,在今后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实践陈燕萍同志的事迹,司法为民的职业品格,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的情操,用“暖心的微笑、耐心的倾听、贴心的话语”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拉近司法与群众的距离。

责任编辑:邓辉    

文章出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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