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1月13日,绥芬河法院开展节前集体廉政谈话,党组书记、院长姚波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姚波院长带头传达学习了关于春节期间严明作风纪律的相关要求和文件精神,并就廉洁过节提出三点要求:
提高认识,把牢思想上的“总开关”
节日期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巨大、意义重大。全院干警要切实树立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从严要求自己、约束自己、规范自己,做到警钟长鸣、利剑高悬。
以身作则,树好干部队伍的“标志杆”
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的同时,要严以律己、率先示范,做清正廉洁的模范,既要学习在前、工作在前,又要守规在前、挺纪在前,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筑牢防线,当好严格执纪的“责任人”
各部门要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以及《自律准则》、《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的学习力度,拧紧严以自律之弦,筑牢拒腐防变之堤,坚决避免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