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绥芬河市阜宁镇红花岭村村民李臣将一面写有“公正廉洁 办案神速”的锦旗送到了绥芬河法院,对办案法官帮助他快速挽回经济损失表示感谢。

2019年10月27日凌晨1点左右,李臣的租户王某由于自制电炉子引起火灾,造成房屋被烧毁。后因王某拒不赔偿被李臣诉至绥芬河法院。
从诉讼立案到执行结案,在3个月的时间里,办案法官尽最大的努力、最大的可能来加快办案的速度,提高办案的效率,一方面反复向王某释法明理,讲明拒不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充分运用网络查控系统对其账户按照执行标的额进行了冻结、扣划,最终将一万五千余元执行款发放到了李臣的手中。立审执合力解纷大大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达到了短、平、快的良好效果。

绥芬河法院全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努力实现让司法更加亲民、诉讼更加便民、改革更加惠民的目标,全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