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9日,绥芬河市法院党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姚波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院党组深入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党内重要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及讲话精神。参会人员结合法院审判执行和自身分管工作实际,围绕贯彻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总体要求,就如何抓好法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建议。
为交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法院答卷”,姚波院长强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规定》出台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紧紧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主动对标对表、主动认领责任,拧紧责任传导“链条”,打造责任共同体,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党治党工作格局。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努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要进一步增强干警规则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细抓小,保持利剑高悬,推动执行纪律“宽松软”走向“严实硬”,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密切关注群众投诉和网络舆情,严肃查处群众举报和舆情反映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做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认真办好每一宗案件,树立良好司法形象。
三、全面加强党内监督,切实规范司法权力运行。
要充分发挥审务督察和廉政监察员的作用,认真落实任职回避、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防止利益冲突等制度,通过全面梳理廉政风险,及时堵塞漏洞,切实把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对干警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努力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