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诚信营商环境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近日,绥芬河法院执行局精准发力,严厉打击不诚信经营行为,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2011年至2012年期间,魏某为绥芬河某供热公司供应原煤,当时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仅凭口头协议确定买卖关系,货到后绥芬河某供热公司向魏某出具了原煤入库单,然而并未履行货到付款的承诺,魏某多次索要欠款,均被绥芬河某供热公司负责人拒绝。魏某诉至法院,将绥芬河某供热公司告上法庭。2018年6月,绥芬河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绥芬河某供热公司给付魏某原煤款本息合计225万元。在规定日期内,该供热公司负责人没有履行给付义务,魏某向绥芬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绥芬河法院执行局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冻结,本以为可以对该部分财产进行执行,万万没想到的是,经过执行法官和干警的走访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的几处车库在查封前已经出售给他人,只是还未办理过户手续,这让执行难上加难。执行法官没有气馁,立即转换工作方式,通过电话、微信多次约谈被执行人,既向其阐明诚信乃经商之本的重要意义,又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生效文书的严重后果,在执行法官刚柔并济的调解下,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同意将其个人所有的位于其名下的秦皇岛山海关区两处房产抵偿给申请执行人,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和解协议只是逗号,切实履行才是句号。在疫情防控向好的态势下,执行法官立即约谈双方当事人,按之前约定的执行和解协议做执行笔录,并专门指派一名执行干警及一名司法警察赴秦皇岛山海关区协助申请执行人魏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申请执行人在房屋收条上签字那一刻,是对执行法官和干警最高的褒奖。
风正扬帆好行船。健全社会信用体系需要法律保驾护航,绥芬河法院将继续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切实维护胜诉权益,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