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2020】绥芬河法院铁腕出击!1小时腾退8处车库!

发布时间:2020-09-22 10:23:57


    



    为助力农合机构“清不良,建商行”,进一步优化农合机构金融生态环境,雷霆2020”集中执行周期间,绥芬河法院铁腕出击,对一起被执行人拒不腾退房屋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9月11日8时30分,绥芬河法院14名干警在法院门前集结,整装待发。党组书记、院长姚波一声令下,全体执行干警有序奔赴腾退房屋现场。

案情简介

    该案为绥芬河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吴某和孙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绥芬河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吴某和孙某名下用于抵押的8处车库进行评估拍卖。经过两轮拍卖均流拍后,申请执行人绥芬河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同意以二拍流拍价接收上述车库以冲抵相应债务。因被执行人始终不提供送达地址,我院执行干警以短信及彩信的形式通知被执行人限期腾房,但两名执行人一直未履行。故法院决定依法对涉案房屋强制腾空。

    上午9时,执行干警抵达现场。安全保卫组迅速拉起警戒线,经买受人同意强制开锁。进入车库后,执行干警对房间内物品一一清点登记,列出财产清单,并使用执法记录仪对腾退过程全程记录,执行现场规范有序。




    其中一处车库被吴某的一个债权人作为水洗店占有经营。执行干警向水洗店负责人阐明情况,释法明理后,水洗店负责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主动腾退房屋;另一处车库在抵押期间被吴某擅自转让给李某,李某在知悉房子处于抵押阶段的前提下依然对该车库进行使用,执行法官现场调解,李某当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协议,承诺在两个月内腾空车库。




    本次“雷霆2020”集中执行行动,在1小时内顺利腾退8处车库,强有力地推动了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案件清收工作取得进展,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绥芬河法院将继续开展多形式、多领域的执行行动,形成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全方位、持续性高压态势,势必用好用活执行利剑,斩断阻碍公平正义的藩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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