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法官,我现在在大连,可以开庭吗?
法 官:当然!绥芬河法院急当事人所急,科学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线上开庭,快来一起看看吧!

案情回放
原告郭某于2013年与被告孙某离异,婚生男孩抚养权归父亲孙某所有。因孩子入学在即需要转户口,现郭某急需变更抚养权。可此时原告郭某身在大连,受当前疫情影响出行受限,难以到庭,这可难住了郭某。
在一筹莫展之际,郭某试图通过绥芬河法院法官公示电话进行咨询。就是这一通电话,让事情出现了转机。民一庭法官杨家宝在得知当事人特殊情况后,主动为当事人答疑解惑,在网上立案后的第二天立即为当事人排期开庭,保证孩子顺利入学。
在征求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和法官助理组织当事人进群。“这个群是案件办理群,你们可以不用来回跑了,有什么问题都可以提出来,咱们一起解决。”法官在微信群内与原被告进行交流,对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用等问题一一调解,短短15分钟,案结事了,这种快捷、高效、新颖的调解形式,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一场跨越千里的抚养权变更案件在小小微信群内圆满调解结案,“一案一群”的工作模式既在当事人之间架起了快捷解纷的桥梁,同时也畅通了当事人与法院间的沟通纽带,绥芬河法院将努力为亟待解决诉讼纠纷的当事人排忧解难,力争取得疫情防控和审判质效提升的双胜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