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不松劲,工作不停歇。绥芬河法院干警在积极参与社区防控工作的同时,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网络、电话、微信、短信等线上“零接触”方式开展工作,“足不出户”推进工作有序运行。
王某与付某系夫妻关系,在沈阳经营雪糕生意,二人与甄某原系合伙关系。2018年,经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判决,王某、付某应给付甄某14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付某未履行,甄某于2018年8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封二被执行人在沈阳的一处房产并启动了评估拍卖程序,后因无人竞买而流拍。
2020年春节过后,受疫情影响,当事人之间异地往来受限。为打破疫情带来的交通隔断问题,执行法官姜广峰转换工作思路,考虑到双方过去有合作关系,存在一定和解的感情基础,于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渠道,多次通过线上平台与各方当事人沟通,一面向其释法明理,一面从双方多年合作关系入手力促二被执行人尽快还款,情法合一。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王某、付某于第二天给付申请执行人90万元。
疫情期间,绥芬河法院将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深入推动智慧法院建设,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