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法院学习“三个规定”筑牢司法防线

发布时间:2020-06-02 13:53:13


为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绥芬河法院监察室组织党员干警以支部为单位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司法生态,筑牢廉洁司法防线。

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等部门先后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支部会议上,党员干警分别对照原文,认真学习,并结合工作岗位特点和“三个规定”内容各抒己见,表示要进一步强化自律意识,规范自身行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好审判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绥芬河法院将继续以严明的纪律、强有力的措施和刮骨疗毒的勇气确保“三个规定”落地见效,全力实现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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