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卖口罩真诈骗,绥芬河法院当庭宣判!

发布时间:2020-06-02 10:08:11


 

 

疫情突发

口罩一时难求

一些不法分子也盯上了这桩“生意”

明明没有口罩进货渠道

却在朋友圈和微信群发布售卖信息

一个月骗得人民币9592元

想趁疫情捞一笔?

得到的只能是法律的制裁

 

    1月末,因新冠肺炎疫情在家无所事事的李某某发现微信上求购口罩的人很多,便动了歪念头,想着可以趁疫情假卖口罩捞一笔!

    随后,李某某在网络上搜索口罩和营业执照照片,并在其微信朋友圈及微信群内发布出售口罩的虚假信息等买家转账后,李某某便直接将对方微信账户拉黑或拒绝回复,先后对7名被害人实施诈骗,骗取金额9592元。李某某于3月13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李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表示认罪认罚,并退赔全部赃款。

 

    

    绥芬河检察院于4月17日向绥芬河法院提起公诉。4月24日,绥芬河法院启动快审快判工作模式,通过视频连线在看守所内的李某某适用简易程序,远程开庭审理该案,并当庭宣判。根据李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绥芬河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   

    该案为绥芬河法院审理的首例疫情防控期间以销售防控物资为由的诈骗案。绥芬河法院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坚持从严从快打击涉疫犯罪,震慑犯罪分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助力疫情防控阻击战早日取得全面胜利。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购买防疫物资时,千万擦亮双眼,尽可能选择正规渠道,谨防上当受骗。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