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这些法律知识,你必须知道!

发布时间:2020-04-01 14:10:08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成效巩固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绥芬河法院竭诚为您解答法律相关问题,用法律知识为战“疫”传递力量。

在疫情防控期间高价销售口罩、防护服、消毒药剂等物品,有什么法律后果?

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防护服、消毒药剂等用品以及涉及民生的基本物品价格,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疫情发生前后,当事人迟延履行的,哪些情况违约一方可以要求免责的?

(1)当事人在疫情发生前已经迟延履行,并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的,不予支持;

(2)疫情发生后,因交通管制、人员管制等客观原因导致迟延履行的,违约方主张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的,应予支持;

(3)迟延履行对合同目的实现没有实质性影响,对方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的,一般不予支持;

(4)金钱债务的迟延履行除债权人同意外,债务人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免除其因迟延付款产生的利息、罚息、违约金以及其他赔偿责任的,一般不予支持。

在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

按照《关于审理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民商事纠纷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

三十五条:劳动者因感染、疑似感染、密切接触新冠肺炎处于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应予支持。劳动者不遵守政府防控措施,导致被隔离治疗或接受医学观察,劳动者主张该期间劳动报酬的,一般不予支持。

三十六条: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停工停产的,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属于本《意见》第三十五条所述情形的不适用本条规定),应予支持:

(1)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用人单位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应发放生活费。

上班时感染新冠肺炎,算工伤吗?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冠肺炎,应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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