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绥芬河法院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全院贯彻落实措施。绥芬河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姚波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在准确把握当前疫情防控总体态势的前提下,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响应各级党委发出的向王春天同志学习号召,发挥好先进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产生“立起一杆旗、带动一大片”的良好效果,凝聚起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强大力量。随着当前返绥隔离人员不断增加,全院干警要克服麻痹思想,咬紧牙关,不获全胜绝不轻言成功。
会议强调,要依法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正值企业复工复产阶段,要将《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关于应对疫情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十条意见》落实到位,为企业顺利复工复产提供优质高效、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按照省法院开展已结涉黑涉恶案件“回头看”“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要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深挖幕后,排查线索,切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打伞破网”上取得新突破。多措并举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经济平稳运行。
会议要求,要统筹抓好法院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疫情防控中充分利用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等方式,进一步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和成果应用,规范有序开展在线诉讼活动,对延期开庭、执行的案件,要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提前联系相关当事人,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同时,要严明纪律、坚守岗位、为下一步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案件高峰做准备,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